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21
德美化工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拟申请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额度以最终审批为准)。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