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7
维通利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