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2026-08-27
张金监行许〔2026〕23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掖县府街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兰州银行发〔2026〕25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县府街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要做好上述机构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人员安置、社会公告和风险防范等工作,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三、接到批复文件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县府街社区支行应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掖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掖监管分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