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山公用2026-08-1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中山市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85),旗下拥有水务、排水、环投、能源、工程等14家二级全资子公司,拥有广发证券、中海广东等13家二级参、控股公司。公司先后荣登“中国环境企业50强”“中国ESG上市公司大湾区先锋50”“广东企业500强”榜单。
公司围绕“价值回归、链主企业、行业一流”目标,把握“五新公用”转型发展思路,优化构建“公用事业、公用科技、公用资本”三大业务板块布局,致力成为国内领先的环境与资源解决方案提供商。
ZPUG
01
选聘岗位
集团总法律顾问岗位 1名
ZPUG
02
集团总法律顾问选聘条件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体系建设,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领导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开展工作;
2.列席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保证决策与制度的合法性,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3.牵头组织公司投资、融资、并购、基金等项目的法律合规审核,组织外聘律师管理,协助开展法律尽调,支持商业谈判,负责项目交易文件的起草、修订及定稿,协助项目交割落地及后评价工作;
4.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监控关键法律合规风险点;统筹管理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梳理完善工作流程,落实规章制度管理要求;
5.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审核各类合同和法律文件,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6.处理或协助处理公司诉讼、仲裁案件,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仲裁活动;负责公司各类纠纷的调查、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负责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业务培训制度;推动公司法律合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8.负责监管政策研究,对监管政策的变动及影响进行有效提示,制定公司合规红线政策;
9.负责法律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及评价工作,对法律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类法律意见进行审核把关;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任职要求
1.1980年1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金融、财务、经济、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3.累计5年及以上法律、合规、风险控制、内部审计或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中层管理经验;
4.须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注册会计师(CP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内部审计师(CIA)等专业资质优先;
5.具备上市公司合规体系建设、重大合规风险处置实操经验优先;拥有公用事业、生态环保、数字科技、资本运营等相关产业板块从业及法务风控管理经验者优先;
6.具备卓越的风险识别研判、统筹决策、沟通协调、问题攻坚及团队领导能力,思维严谨、客观公正,能够独立牵头统筹集团合规管理体系搭建、落地优化,主导集团合规文化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集团各类重大法律合规风险,保障企业合规稳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