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5
阳光股份公告,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经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办法明确董事及高管适用范围、管理机构职责、绩效评价机制及薪酬构成。全职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及非全职董事实行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津贴制。办法还规定了薪酬调整、止付追索及递延支付等机制。